2020-12-21 10:21:38.0 出处:
众所周知,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璀璨的文明,而文物作为历史和文明最直接、最客观的见证者,一直都受到国家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从另一个角度讲,只有做好对文物的保护和修缮工作,才能真正起到对历史的保护和传承。近年来,各政府相关负责部门通过市场化机制,向社会公开招标,积极引入专业的技术力量更加科学、高效的对文物进行保护修缮工作。同时,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信用报告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以下案例是信用报告在招标投标领域的具体应用场景。
近日,采购单位威海市文登区文化和旅游局委托一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威海市文登区文化和旅游局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从镜月旧居文物保护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本次采购包含1宗A标包(采购需求、货物及货物名称、合同履行期限等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预算金额为3080000.00元,最高限价2193526.84元。本次采购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指定地点开启响应文件的方式。申请人应于 2020年12月19日 上午8时至12月25日下午8时,登录威海市文登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免费),并于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12月29日9时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位于威海市文登区天福办文昌路106-1号文登开标室四。
《公告》除介绍了项目的基本概况外,还对申请人应满足的法律法规要求,专业技术人员、设备等资质要求,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等作了详细说明。其中,《公告》对信用报告的使用及出具信用报告的信用服务机构相关要求如下:
供应商应提供经中国人民银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备案的从事企业征信和信用评级等业务的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为 B 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并附有信用报告和出具信用报告征信机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证》或《信用评级机构备案证》(扫描件)。
以上案例是信用报告在招标投标领域的实践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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